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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板材专委会7月联谊会成功举行
2018-07-27 17:21:37

     2018年7月26日下午3点,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板材专委会联谊会在成都兰桂酒店举行,专委会成员单位等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联谊会邀请川钢协法律顾问单位矩衡律师事务所王国荣律师,财税顾问单位诚睿税务师事务所齐景老师,分别作《钢贸行业规范合同及企业内部流程管理》和《金税三期系统下如何规范纳税》的讲解。两位老师通过案例,从规范合同制度流程、降低劳务用工风险、金税三期背景下企业税务应对等角度,进行详细讲解,回答企业困惑,提醒企业防控经营管理风险。本次会议由板材专委会主任周秦主持。

会上,板材专委会常委、本期联谊会主办方成都龙冶钢铁有限公司龙君、四川省世纪联发钢铁物资有限公司张备,进行简单发言,代表专委会常委对两位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钢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对外签署大量的业务合同,用以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由于法律意识及专业知识的限制,通常存在较多的瑕疵和错误,可能使企业面临较大的损失或处于被动地位。对此,王律师建议在遵守合同约定事项的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制度流程,即在准备环节,审查合同主体及其资格;在谈判环节,注意方法方式;文本起草环节,选用通用文本;签署和保管环节,须做到备案、集中保管留存;在履行、补充变更、结算支付以及结束环节要灵活谨慎,当合同人违约时要善于运用抗辩权、解除权等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止损。


齐老师介绍道,金税三期上线后,企业交易将会留下记录。税务部门借助金税三期大数据平台,对企业进行收入与费用的比对、成本与费用的比对、利润比对、库存及银行账户的监管等,梳理企业资金、物资及票据流向,实现对企业税务的全面细致监管。后期伴随着国地税合并、个税改革、智能化税收征管以及信用体系建立,税务部门围绕“以票控税”的“征、管、查”将会越来越严。因此,金税三期背景下企业税务管理应做到“以票控账”,即确保真票真业务,做到销售必开票、缴税必有票,规范操作。


会议期间,王国荣律师和齐景老师与参会企业进行互动交流,针对性的回答企业疑问。


特别鸣谢本次联谊主办单位:板材专委会常委单位:成都龙冶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世纪联发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部分会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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