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和《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我部(工信部,下同)开展了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查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我部组织专家核实,其中9家焦炭生产企业、4家甲醇生产企业、1家煤焦油深加工企业、1家苯精制生产企业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拟列入新申请准入公告企业名单;11家准入企业变更装备增加、3家准入企业变更装备减少、6家准入企业变更名称,拟予以变更;根据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议,40家企业拟撤销准入公告。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期限:2019年7月23日至8月7日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传真:010-68205593
附件:1.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焦炭(第十二批).pdf
2.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甲醇(第三批).pdf
3.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煤焦油(第二批).pdf
4.新申请符合焦化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苯精制(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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