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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保督察“回头看”下周一启动!
2018-05-25 16:50:00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计划在5—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5批对全省各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下简称“督察‘回头看’”)

督查内容:  

督察“回头看”主要针对以下情况开展督察: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包括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移交信访问题按各地公开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由市长信箱和“12369”热线电话接受投诉举报的办理情况。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包括整改实施方案的细化情况,整改实施方案的推进情况。


(三)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照督察发现的环境问题,重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长效常态机制的建立情况等。


(四)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包括2016—2018年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以及总量减排目标下达及完成情况(或阶段性完成情况)。


(五)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及整改落实情况。


督察安排:  

(一)组织实施。2018年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办)具体组织实施。为做好督察工作,省环保督察办从环保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力量配备。环境保护厅联系相关市(州)的厅级领导作为“回头看”督察组组长,环境保护厅督政经验丰富的处级干部作为总协调人,每个督察组从环境保护厅抽调7人、省直部门抽调2人,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环境保护厅统筹安排,每个督察组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三)时间安排。分5批次开展“回头看”,第1—4批次每批4个市(州),第5批次5个市(州),5—8月完成对21个市(州)的全覆盖。各督察组进驻时间由各督察组组长统筹安排,督察进驻时间约10天。


(四)督察方式。督察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情况反馈等形式开展。“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批后,函告相关市(州)党委、政府。


来源:四川新闻网

声明:本文所供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直接建议,用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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