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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征集拖欠企业账款线索及法律咨询需求的通知
2023-08-03 16:04:03

关于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征集拖欠

企业账款线索及法律咨询需求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依法经营是企业的基本义务,依法维权是企业的基本权利,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也是协会的基本职能职责。2022年3月,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充分落实为会员企业办实事的任务,帮助企业依法防范风险、依法化解矛盾、依法维护权益,特此成立“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维权中心”,旨在为会员企业搭建维权服务平台,助推会员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维权中心”成立至今,向企业传递党中央、国家机关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市场信息共计35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诉求8件,组织业务交流培训15次。其中,联合律师事务所成立维权小组,对会员企业经济纠纷诉求及时分析、专人协调,直接协调解决企业经营纠纷3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逾40万元,间接协调解决企业经营纠纷5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逾200万元;同时在行业内进行专案通报,帮助会员企业规避类似风险。

接下来,为更高效服务会员企业,完善“维权中心”职能职责,拓宽会员企业维权渠道,特向全体会员单位征集恶意拖欠企业应收账款情况及企业法律咨询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8月1日,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新型综合监管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384),明确提出在行业协会中探索建立民商调解制度,并将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列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发展观察点”。这一系列措施既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维权和民商纠纷调解中作出的探索和尝试。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主管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探索民商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特此开展推动拖欠会员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行动,现特向广大会员企业征集被恶意拖欠应收账款情况,请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所反映的欠款问题要求真实合法有效,要有一定的书面凭证或事实依据,届时协会将联合相关机构帮助企业催收账款,维护企业基本权益。

二、征集企业法律咨询需求情况

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影响,行业垫资风险增加、合同纠纷频出、内部管理等经营风险加大。为更好地保障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做好应收账款的风控排查,必要时可借助协会“维权中心”平台协助排查;同时,为了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现向全体会员单位征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合同纠纷、垫资风险(背景调查)、内部管理等相关法律风险事件的咨询需求,请各会员企业积极反馈相关需求,届时协会将联合法律顾问单位统一回访,并严格遵从企业意见,做好相应保密工作,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维护会员企业权益。

各会员企业若存在被恶意拖欠应收账款情况及相关法律需求,请反馈至维权中心:蒋尚明15002839303;会员服务部:李永贵18180673283;办公室:胡勤17780615091、黄鑫18108067902。

附件:企业被恶意拖欠应收账款情况反馈表

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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