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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信委转发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05-29 11:30:25

四川省经信委网站28日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8〕158号),进一步明确2018年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要求。省经信委冶金建材处将根据文件内容,于6月30日前接收四川省各市(州)钢铁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和退出项目自查情况,并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开展产能置换专项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原 文 如 下

转发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8〕15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做好产能置换方案淘汰项目退出设备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确认及公示工作,强化监管,督促产能置换方案落实到位,确保建设项目完成备案等审批手续后再开工建设,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前淘汰项目退出设备拆除到位。要对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定期梳理并自查本地区开展的产能置换工作,重点检查置换方案的审核把关、监督落实工作是否到位,及时整改产能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有钢铁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和退出项目的市(州)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我委冶金建材处,我委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开展产能置换专项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江强    郑晏华

电  话:028-86264746、86265721、86265725(传)

邮  箱:jyj20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经信委网站

声明:本文所供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直接建议,用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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