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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钢材流通协会维权中心成功为会员单位讨回原有货款,挽回了会员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该会员单位通过A公司业务员B在A公司采购了一批定尺冷轧开平板,支付了该笔订单10余万元的货款,但该会员单位在收货时发现板面有翘曲,当场表示拒收。随后会员单位便跟业务员B,双方确认了质量有问题,但对于如何处理未达成一致,于是货物退回了A公司仓库。但该会员单位与A公司之间并未签订合同,对业务员B的真实姓名等情况并不清楚,且A公司明确表示拒绝退还货款,并称这是厂家的问题,经多次协商仍未果。川钢协维权中心接到会员单位维权申请后,迅速与协会法律顾问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国荣律师成立维权小组,并对该会员单位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通过一系列补充取证措施,锁定了交易的安全,确保无法律风险。随后维权小组与会员单位负责人一行到A公司,在经过充分协调后,最终A公司向该会员单位返还了全部货款。